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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安烽火照流年 第八十七篇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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烽火,本是象征危难的信息的传递,最后,不过是戏耍诸侯,从而导致王朝没落……

关城,烽火台上。

一位快马加鞭的信使赶到城中,通报战况信息,关城守卫看到是莫里斯的人马后,立即开关放行。

“你说什么!里斯正在与金甲红衣唐将争斗?”

莫里森听后,愤然喝道:

“我千叮嘱万嘱咐,叫他只守不攻,凭借居庸关的地势,至少可保边塞不失,这家伙!是被以前的耻辱冲昏了头脑吗!”

“莫里森大人!我们要不要发兵支援莫里斯将军?”

一位突厥护卫担忧讲道。

“废话!那可是我亲弟弟!传我号令,关城至少留一半人马驻守,我率领精英部众,用最快的时间将莫里斯召回居庸关,不得有误!”

莫里森雷厉风行的说道,吩咐间,穿上木灵战甲,拿上武器魔刀野兽,精炼刚横的手臂上,有着突厥部落荣誉雪豹的纹章。

而其弟莫里斯则是雪狼的纹章,这是突厥可汗会凭借每年的战事战功,授予将领荣誉的纹章。

这种荣誉纹章,在突厥部落至今为止没有超过五个,只授予特定之人,因此,在突厥部落乃至整个边塞,都有极高的威严权力,战功赫赫的背后,却是鲜血飞扬的刀刃。

若说雪猿是突厥部落的圣物代表,那雪豹就是力量速度敏捷同等的猛将,而雪狼则是凶狠勇敢的悍将,在突厥部落人民心里,无论是那种圣物代表,依旧有着无法取代的地位。

因此突厥部落人民给那些战功显著的将领取了一个名字,凡是获得圣物代表的将领,都被称为:圣将!

然而纵观突厥边塞的发展史中,只有五人获得如此荣誉。

分别是:圣将雪猿厄奴多,圣将雪鹰卡尔加里,圣将雪豹莫里森,圣将雪狼莫里斯,以及突厥可汗本人。

唯独不一的是,突厥可汗所拥有的是突厥部落最强悍代表,最具统治人心的力量,是在整块大地都不曾出现过的圣物:雪龙!

万物最强生灵:龙,而突厥部落则是冬季的骑兵,雪,就是荣誉渴望的征途。

一切整装待发后,关城的门快速打开了,莫里森率领支援精英兵马,直奔居庸关交战地点。

“里斯……一定要撑住……在我赶来之前……绝不可败……”

莫里森跨着西域赤黑千里马,手持魔刀野兽,犀利干净的短发格外精神,脸孔英武,他从不用手遮盖风沙,哪怕脸皮被风沙撕破,眼神都不曾抖动半分,狂浪袭来,便是铁蹄声震震作响。

为了预防偷袭,还特留下一半精英军队镇守城中。

秃鹫站在枯树干上左观右望,被突如其来的响声惊醒,连忙叼着腐肉离开。

居庸关,随着战斗的拉开,以及兵马人数的规模,从五百里一直掩杀到了八百里沙丘。

大唐全部的军队加起来顶多才三万,由高仙芝统领,而突厥的部队在兵马人数上是大唐军队的三倍之多。

在寒风刺骨的边塞,是突厥勇士的领域,他们从小在这里生长,体质接受训练后变得耐寒且凶悍,在猎场与野兽为伴,弓箭枪刃是习以为常,牙齿更是拥有撕破骨髓的劲道。

就在此时,莫里斯奔马出战,玄铁长枪灵机而动,怒吼咆哮之间,脏辫更显得英勇几分,铁寒战甲瑟瑟作响,又是一记强硬的铁枪重击横扫过来。

鱼诚急忙躲闪这挥来的长枪,起身旋转拔出龙泉剑,策马立扬,冷剑飞芒,眼神坚毅,狂喝一声,拍马迎战,红衣金甲,英武威烈,沙土之处,都是曲音。

碰!

砰!

锵!

滋……

所战之地,飞沙扬起,几十余里,无人敢近。

“吁……有两下子,唐朝小将!难怪厄奴多那家伙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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